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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题
平山路(德伟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关键字
工程,道路
项目标签
建筑施工
发布日期
2025-05-31 00:00:00
项目地区
参考网址
招标时间
招标文件
附件
发布单位
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说明
项目内容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174小时48分13秒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MH0130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闵行区交通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
闵行区秀文路600号
招标人联系人:
张潮
招标人联系电话:
17701808083
招标标段名称:
平山路(德伟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
建设地点:
平山路(南起德伟路,北至江川东路)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平山路(德伟路-江川东路)道路新建工程,南起德伟路,北至江川东路,全长约24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全线设置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工程总投资:
1446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705.63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7042535.11元人民币(704.253511万元)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其他说明:
投标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认真仔细研读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招标文件资料,认真核对清单内容,投标报价时应严格遵循相关定额及《计价规范》要求,并结合设计文件(招标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等自行负责填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并对其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单价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清单项目,但有权在招标阶段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并要求发包人澄清;
投标人在招标阶段未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表示已默认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施工图纸是完全吻合的,不存在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情况。投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无权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有缺项、遗漏和(或)错误、或其实际需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之间有差异为由,而向发包人主张超出签约合同价的额外费用和(或)延长工期。
(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否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5月31日 00时00分到2025年06月0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安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孙逸辉
联系电话:
13761286807
公告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采用差额担保,本项目采用差额担保,如若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按代建方(上海大零号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时间为准,在7个工作日内,凭招标人提供的有效的“差额担保提交通知书”(差额担保提交通知书格式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应提供“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差额等价的担保,担保形式担保形式仅限银行保函,担保的付款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的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本人。如未能按实提交差额担保或提供的差额担保无效,则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交差额担保,以此类推。具体操作办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29→9.3条款所述。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09时30分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获取招标文件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